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佛山云中台无人机及其配套项目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5-00473),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无人机及其硬件1批。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小型无人机飞行器及成套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套 |
2 | 无人机飞行器适配镜头(带红外) | 1 | 台 | |
3 | 上置云台组件 | 1 | 套 | |
4 | 下置于双云台组件 | 1 | 套 | |
5 | 无人机适配喊话器 | 1 | 套 | |
6 | 无人机适配多功能灯光脚架 | 1 | 套 | |
7 | 无人机适配探照灯 | 1 | 套 | |
8 | 无人机适配4G终端模块(TD-LTE无线数据终端) | 1 | 台 | |
9 | 移动储能设备 | 1 | 台 | |
10 | 无人机适配全彩夜视载荷 | 1 | 套 |
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内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设备的交货。
保修期:12个月,保修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最高响应限价为380,421.3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联合体要求: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 供应商代理要求:
(1)本次询比允许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响应。
(2)代理商响应的,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加盖单位公章的合法代理授权书;经销商响应的,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供响应产品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经销商证书。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2】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无人机产品的销售业绩。
备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备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响应文件一律无效。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本次响应报价产品中的无人机适配4G终端模块(TD-LTE无线数据终端)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供应商须按下述要求提供以下证书及文件:
(1)与本次响应报价的无人机适配4G终端模块(TD-LTE无线数据终端)所对应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供应商承诺与本次响应报价的无人机适配4G终端模块(TD-LTE无线数据终端)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
上述证书或查询截图将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进行相应核实,如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所提供证书或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证书或查询截图不符或不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响应予以否决。
备注:最终成交人的进网许可证及承诺函将作为合同附件,为后续收货或工程验收付款的必要条件。
2.3.3 本次响应报价产品中的无人机飞行器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供应商须按下述要求提供以下证书及文件:
(1)******管理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或者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结果查询网站(******/resultQuery)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注:上述证书或查询截图将在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结果查询网站(******/resultQuery)进行相应核实,如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所提供证书或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证书或查询截图不符或不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响应予以否决。
2.3.4 检测报告要求:拟响应的无人机适配全彩夜视载荷产品须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技术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2022年2月1日以后出具的针对拟响应的无人机适配全彩夜视载荷产品的检测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须获得CMA认证或CNAS认可,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对应官网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委员会官网(************委员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检测报告对应指标不满足或无法体现对应指标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0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3.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3.4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要获取纸质询比文件,请凭借购买记录前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或电话联系文件售卖人员进行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5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2025年03月10日11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1002室, 联系人:林心颖、谢思(13******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 510062
联 系 人: 庞经理
电 话: ******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1002室
邮 编: 510630
联 系 人: 林心颖、谢思
电 话: ******、******
电子邮件: ******
开 户 名: ******有限公司
******银行: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221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管理中心(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02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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