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DQH-ZB(2025)-006
1. 发包条件
仙枰苑小区和馨湖茗苑小区生活垃圾投放智能箱点位基础改造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发包人******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 条件,现对该发包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东钱湖镇仙枰苑和馨湖茗苑。
2.2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智能箱基础改造、给排水改造及路面修复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建安工程造价:230700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智能化工期: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发包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发包。
4. 发包方式
4.1公开发包。
5. 发包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然后登录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xzjsgc/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发包文件等附件。未下载发包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下方的“发包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发包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发包文件的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9:0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xzjsgc/login)”,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发包(代理)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xzjsgc/login)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00。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入“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发包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老师
发包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乐橙荟A区1323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